商標異議答辯書
被異議商標:神州一團;WWWSZ1TCOM
被異議類別:39
初步審定號:34168412
初步審定公告期:1645
答辯人名稱:深圳市奇趣商旅有限公司
答辯人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清水河街道龍湖社區紅崗路1299號龍園山莊7棟304
郵政編碼:518000
異議人:海科(平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異議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險區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
答辯內容簡要:1.”神州”一詞為民族文化遺產,人人享有遺產繼承權和使用權,異議人在注冊申請第6447015號商標時侵犯了答辯方的遺產繼承權和使用權等在先權利,應該予以撤銷。2.”神州”一詞的知名度來自五千多年來華夏祖先的代代傳頌,與異議方無關。3.人人都擁有的東西,不具備顯著性和獨占性(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力)。4.“神州“一詞在異議人申請商標前已經具備巨大的知名度,流量和IP, 已經具備巨大的商業,財富價值,且這份財富應該屬于全體中國人民,異議方在申請商標時,通過虛假申明(未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的申明),獲得第6447015號商標,屬于非法侵占和不當得利行為,應該予以處罰。5.異議人對其他人含”神州“一詞的商標,均有提出異議,已經表現出極大的惡意,應該認定第6447015號商標為惡意注冊。(具體內容請詳細參照答辯內容)。
答辯人(簽字):
2020年1月15日
答辯內容書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異議處:
貴局于2019年12月26日發文《商標異議答辯書通知書》(編號2019異0000085567YYDB)通知被異議人【深圳市奇趣商旅有限公司】(以下稱”答辯人”)在規定期限內答辯,答辯人在收到相關異議材料后,認為【海科(平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異議人”)對第39類的第34168412號商標(以下簡稱“被異議商標”之異議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證據不足,異議不成立。同時我方認為異議方提供的第6447015號商標(以下簡稱“神州6447015號商標”,在申報過程中存在虛假申明,涉嫌違法,以達到獨占民族文化資產,剝奪他人該資產的合法繼承權及使用權等相關在先權利。建議對“神州6447015號商標”實施撤銷處理。
具體答辯如下:
一、 關于“神州6447015號商標”商標有沒有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的說明,異議方在申請該商標時,是否存在虛假申明的問題,我方論述如下。
1.“神州”一詞的來歷:
“神州”一詞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夏朝(約公元前22世紀公元前17世紀),秦統一全國后,始稱中國,沿襲至今。中國還有許多別稱,如:“中華”、“華夏”、“九州”等。“神州”一詞就是從那時開始稱謂的。
神州俗稱“神州大地”。中土為神州,黃帝為中央天神。黃帝以土德王,相傳黃帝領治的土地稱為神州,赤帝統轄的土地稱為赤縣,赤縣和神州合稱“神州赤縣”或“赤縣神州“。
赤縣、神州之稱,最早見于《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其中提到戰國時齊國有個叫騶衍的人說:“中國名為赤縣神州!焙髞砣藗兙头Q中國為“赤縣神州”。但更多的是分開來用,或稱赤縣,或稱神州。
華:古同“花”,引申為美麗而有光彩。對華的解釋,一種說法是古代中原地區的人們,自認為自己居住在衣冠整齊而華麗的文明地區,所以自稱作華!蹲髠魇琛罚骸爸袊蟹轮溃^之華。”另一種說法是:“華”含有赤色之意。周朝人喜歡紅顏色,把紅顏色看作吉祥的象征,所以就自稱作華。還有一種說法,華是由我國古稱華夏省簡而來。
中華:秦以前,華夏族稱自己的祖國為中國,秦以后,逐漸發展成為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因而又有“中華民族”的說法。“中”即中國,“華”是華夏族的簡稱。唐代韓渥詩:“中華地向邊城盡,外國云從島上來”,已把“中華”和“外國”對用。
華夏:商朝時,由于實行裕民政治,政治與文化都比以前有所進步,所以居住在中原地區的華夏族和南方、北方一些少數民族,都向商稱臣。華夏族是當時的主要民族,后來人們就把華夏作為中國的代稱。
九州:源于大禹治水劃定九州的傳說。相傳夏禹治水后,分中國為九州:冀、兗、青、荊、揚、梁、雍、徐、豫!痘茨献印さ匦巍酚州d:中國古代設置九個州:神州、次州、戎州、冀州、臺州、濟州、薄州、陽州。嗣后,九州便泛指中國。以九州之意派生演化而來的還有九域、九有、九土、九區。宋代繪制《九域圖》即中國地圖。(注:以上資料來源于網絡,但并不影響我們說明問題)
綜上所述,神州即為中國的別名,上下已經有五千年左右的歷史,后經《西游記》等名著的廣泛流傳及大力推廣,“神州”一詞變得家喻戶曉,知名度可以說是漢語里面最為知名的詞匯了。
至此,我們用現代營銷的觀點來分析這個詞,比如在1949年前,“神州”一詞已經完全具備了商業品牌或網紅詞的高知名度,高熱度,高IP,高商業價值。這儼然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巨額財富。中國上下五千年,從來不曾有過無源之水,無主之財的歷史,新中國成立后,法治更健全,分類更清晰,保護力度更大,不可能還有巨大的無主之財,無人認領。比如天生地長的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民俗文化文字(民族資產),祖屋(私人資產)!吧裰”一詞既然內含如此豐盛的財富,不可能沒主,他的主人就是幾千年來,創造,傳播,并使”神州“一詞家喻戶曉,生活在神州大地的中國人。而當代的我們,每一個中國人,作為他們的直系后代,都是這份財富的法定繼承人,依法享有使用權(包括商業使用)。
2.商標在先使用權的概念新《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了商標在先使用權制度。根據相關條文,商標在先使用權是指在商標注冊人申請注冊商標之前,
異議人在注冊“神州6447015號商標”時,有勾選“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使用權”的申明,然而,異議人并沒有取得全國所有繼承人的使用權轉讓,這明顯涉嫌虛假申明,以達到注冊成功的目的。
3.關于“神州6447015號商標”注冊成功,形成獨占性,從而達到侵吞前述“神州”一詞五千年來中國人民勞動果實的目的。
(1)我國民事立法關于不當得利有三個條文,《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睹穹ㄍ▌t》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予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予以收繳!
(2)不當得利的特征
具體特征根據有三: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異議人受益,除異議人外的全國人民受損)。
② 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異議人獨占,除異議人之外的全國人民丟失使用權)
③ 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后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異議人并沒有取得除異議人外的全國人民的合法轉讓或合法授權)
綜上所述,異議人完全符合不當得利的三個具體特征,不具備擁有“神州6447015號商標”,并且已經產生了不正當的得利行為。
4.“神州6447015號商標”的注冊,符合搶奪罪的特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 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中國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一項罪名,是介于盜竊罪與搶劫罪之間的一種犯罪形態。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重要條件。此外搶奪的情節對定搶奪罪也具有影響。因此,搶奪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構成犯罪。
① 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提供虛假申明,非法占有民族文化資產。
② 乘人不備:因每個中國人占有份額僅為1/14億,甚至無人意識到擁有這一部分財富,給了他人有機可乘,并不易察覺。
③ 數額巨大的公共資產:“神州”一詞經過幾千年中國人民的傳承和耕耘,已經形成的巨大的商業價值。
5.“神州”一詞到底如何用于商標注冊的問題。
2019年,商標界因光線傳媒注冊1881個與“哪吒”相關的商標,而鬧得滿城風雨。在這里,借此表達一下我方的觀點。綜前所述,“哪吒”與“神州”一樣,屬于民族文化公共資產。
(1)以下內容摘錄自[央視網新聞]公眾號
當事方(光線傳媒)沒有申請注冊過“哪吒”商標,相反,申請注冊的和哪吒相關的商標都是自己的“親兒子”:“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降世”“魔丸哪吒”等等,所以也就不存在獨霸“哪吒”商品的問題。
拿“哪吒之魔童降世”和“魔丸哪吒”兩個來說明,“哪吒”和“魔丸”兩詞,并非新詞,在任何人注冊成商標之前,早就存在。如果企業A注冊了“哪吒”并獨占的話,就侵害了別人的在先使用權。所以就已經成型的公共資產,不應該具有獨占性。一個商標所具有的獨占性,應該是指這個商標的獨有創新部分。哪吒的傳統形象中,并無魔性,經過光線傳媒的再創作,增加了魔性。所以增加的部分(哪吒+魔性同時出現時)才應具有獨占性。反觀“神州6447015號商標”,文字僅“神州”二字,字體也是很平常,早就流行的一種字體。完全沒有創作任何東西,完全不應該具有獨占性。
綜上所述,一個商標申請是否應該被批準,我方認為應該遵循以下公式:
a. 公共部分只有使用權,比如“神州一團”之中的“神州”二字,不能排除別人使用“神州”二字。如果我方使用具有自有知識產權的字體(命名為:字體A)書寫“神州“二字,那么具有獨占性的是字體A,只有當其他人的商標申請中同時出現“神州+字體A”時,我方商標才在“神州”二字上具有獨占性,如果其他人申請的是“神州+字體B”,我方不具備獨占性。
b. 獨創部分才是一個商標與其他商標顯著不同的根本所在,具備獨占性。獨創部分包括增加的創新字體,圖案和增加的有意義的文字以及各要素獨特的擺放位置及方式,文字組合產生的新釋義等。
c. 當然,獨創部分所占比例應該要大于某一閥值,才能算兩個商標具有顯著差別。
d. 注:獨創部分和公共部分具體怎么打分,以及閥值是多少,不在本案討論的范圍。
6.對于公共部分,我方認為有必要對漢語常用詞匯,根據其在被注冊成商標之前的知名度進行分類,知名度越高,獨占性和顯著度越低,反之越低。舉例如下:
第一類:…….,長城,哪吒,神州,孫悟空,豬八戒,阿里巴巴,…….. (獨占性=顯著度=0%)
第二類:……., 敖丙,白骨精,………… (獨占性=顯著度=20%)
第三類:……………. (獨占性=顯著度=40%)
第四類:……………. (獨占性=顯著度=60%)
第五類:…………….,淘寶,華為,騰訊,京東, IBM,MSN,…………………(獨占性=顯著度=80%)
總結:1.“神州6447015號商標”無任何獨占性,不能排除他人使用“神州”二字的商標。
2. “神州6447015號商標”無任何顯著性,你有,我有,他有(指中國人都有在先使用的權力),人人都有的東西,談何顯著性,只有鶴立雞群才是顯著。
3.一個商標,如果沒有任何獨占性,也沒有顯著性,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二、 異議人在異議書中關于“三、異議人在先’神州’、‘神州租車’商標是異議人及其關聯公司連續多年一直使用至今,并在國內市場上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商標”的表述,答辯人認為存在以下幾點與事實不符:
1. 異議人提供的異議材料中,所有視頻及文字材料的宣傳,推廣均與“神州租車”有關,并沒有介紹“神州”產品的任何資料及投入!吧裰荨迸c“神州租車”是明顯的兩個商標,不能混為一淡。
2. 即使“神州”一詞有知名度,那么我們也有必要區分一個品牌或商標詞熱度的來源:通過商標詞自帶的比例,通過持有人的耕耘所產生的比例。商標詞自帶熱度的,由本答辯書第一類已經闡述,該詞所帶商業價值為全民所有,不能被任何人竊取。
要區分也不是太難,只要假設該商家現在停用其所持有的馳名商標,設一個時間限(比如30年),看還有多少比例的人記得這個詞。 舉例以下常用品牌說明:
第一類:…….,長城,哪吒,神州,孫悟空,豬八戒,阿里巴巴,…….,
第二類:……., 敖丙,白骨精,…………
第三類:…………….
第四類:…………….
第五類:…………….,淘寶,華為,騰訊,京東,拼多多,IBM,雅虎,……………………
a. 對于第一類,如果馬云停用“阿里巴巴”商標,30年后,隨便抽查100個18-30歲的成年人,我想,沒有人不知道“阿里巴巴”,但我想他們記憶中的“阿里巴巴”只與40個大盜相關,并不知道曾經有一個全球知名互聯網公司也叫“阿里巴巴”。不信,可以看看“IBM”,”雅虎“,”MSN”,這幾家并沒有停用其商標,試問現在30歲以下的人,還有幾個知道曾經有一個藍色巨人叫”IBM“;還有誰知道曾經有一個聊天軟件“MSN”比今天的微信知名度大多了。
b. 反觀第五類,如果從現在起停用30年,我想信沒有一個品牌,有人認識。
品牌的知名度包含的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或當值的成本投入。
拿知名度相差不相上下的“阿里巴巴“和”騰訊“作比較,”阿里巴巴“的知名度=歷史遺留的知名度+阿里集團的耕耘。”騰訊“的知名度=騰訊集團的耕耘(因為騰訊一詞近二十年才有,且由騰訊集團創建)。
“阿里巴巴“的知名度=歷史遺留的知名度+阿里集團的耕耘=”騰訊“的知名度=騰訊集團的耕耘。
從上面公式可知,阿里集團走了捷徑,靠占有“阿里巴巴”歷史文化遺留下來的知名度,節省了大量的當值成本投入,而這種知名度,正是人類共同祖先的勞動成果。也正是這樣,所以才有像異議人這樣別有用心的商家,千方百計想不勞而獲,霸占公共資源,據為己用。如果“神州6447015號商標”對“神州一團”的異議得到通過的話,直接就是承認這種獨占行為。那么像騰訊,華為,京東等完全靠自己耕耘品牌的商家會越來越少。同時商家在設計自己商標上將不會將重點放在創新上,而是挖完心思搶占公共資源,這對公平的商業競爭絕對是有害的。
綜上所述,“神州”商標并沒有實質推廣,如果有知名度的話,也不是異議人的貢獻。我方對像華為,騰訊等白手起家的知名商家心懷敬意,但對于那些欺世盜名的假名牌,不敢茍同。
三、 異議人的惡意
1. 我方查詢了39類以下與被異議商標相近公示的多個商標,發現如下:
(1)廣州凌志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號:34518152 神州凌志 異議中
(2)蘇溢寶 注冊號:35164385 神州石彩 異議中
(3)沈陽尊榮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冊號:35458963 神州勝景 異議中
(4)沈陽尊榮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冊號: 35458964 神州麗景 異議中
(5)沈陽尊榮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冊號: 35458965 神州傳奇 異議中
(6)舒乙桁 注冊號:35497923 神州鐵騎 異議中
還有更多剛到公示期或將要被公示,不出意外,將陸續被異議,所有這些商標的異議人肯定都是“神州租車”的相關主體單位,請貴局核實。那么從上可知,異議人寫了長篇大論的異議申請,論述了被異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之間的相似性,在這里顯得是多么的蒼白。什么相似性對比都只是牽強,唯一的就是被異議商標里含“神州”二字,這就是所有異議的根由。
2.異議人融了不少錢,眾所周知,他們賬大氣粗,可我們中小企業不是。所以他們可以很隨意的對任何人異議,這種惡意的成本對他們來說非常的低,但我們不陪他們玩還不行。大過年的,收到這個異議通知書,第一晚沒睡著,年都過不好。這種惡意損害社會秩序和公共效率。我方認為,如果異議不通過,他們應該對被異議方有所補償,比如一個標準商標異議代理費(不管被異議方是代律所代理還是自己答辯)。公平的市場環境,不應該存在企業欺凌現象。
四、 對公共資源有獨占目的的商標,應該撤銷,才利于全體商家的經營活動,理由如下:
1. 異議人及其商標已經表現出了極強的惡意。
2. “神州6447015號商標”毫無獨占性。
3. 承認“神州6447015號商標”的存在,等于承認可以不當得利,于國于民不利,違背中華民族的價值觀。
4. 承認“神州6447015號商標”的注冊并有獨占性,等于承認可以隨意掠奪他人祖先留下的遺產,如果虛擬資產可以,那么實物資產是不是也是可以的?
5. 如果普通企業要在商標中體現“中國”的意思,中國不能用,“中華”,“華夏”,“神州”,“中原”,“九州”等均巳注冊,普通企業幾無可用。
五、 具體回答異議申請書的詳細問題
1.“神州一團”與“神州租車”,顯著部分的問題。
(1)“神州”二字大家都有繼承權和使用權,都有的東西怎么顯著,“神州”二字僅起到表示“中國”的含義!
(2)商標異議申請書第二、(一)“引證商標1、3由兩個漢字………..其中‘租車‘,’優車‘二字使用在39類與’運輸‘,’車輛租賃‘有關的服務中顯著性較弱!蔽曳秸J為這段描述與事實嚴重不符,理由如下:
a.異議人的材料副本中,所有廣告視頻,及廣告材料中,都有大幅面出現汽車,及與車輛租賃相關的廣告詞,其業務范圍就是出租汽車的。車的商業屬性除了“運輸”和“租賃”,不知道還能有其他什么用途!
b.“神州優車”,“神州租車”與“神州+車”等同,其獨占性必須車與中國的意思同時出現,才能有效。
(3)商標異議申請書第二、(一)“被異議商標的漢字為‘神州一團’,結合申請商標的構成要素、指定服務和語境……………..由此,被異議商標的整體含義與引證商標整體含義幾乎無太大的區別”我方認為這段描述與事實嚴重不符,理由如下:
a.“神州一團”的本意是“神州大地一流的團體票/團隊房/旅行團/團購服務品牌”,其中“團”是集合,群,聚合的意思,那么“神州一團”的意義與“神州+聚合”是等效的。只有“神州”與某種“集合”相關的詞同時出現時,才具有獨占性。比如“神州超群”與“神州一團”應判為近似。
b.漢語是一種前置定語,主語在后的語言體系,“神州大地一流的”明顯是個定語,異議人提出的“由此,被異議商標的整體含義………..,這三個含義的側重點都在‘神州‘上!,這樣的表述過于牽強附會。
2.被異議商標,第34168412號“神州一團 www.sz1t.com”,與”神州租車“,”神州“的差異。
a.被異議商標中文字符+英文字符16個,其中公共資源“神州“二字只占12.5%。”;“神州租車”共4 個字符,其中公共資源“神州“二字占50%。”;“神州”共2個字符,其中公共資源“神州“二字占100%!;
b. “神州一團 www.sz1t.com” 顯著部分是“團”, “神州租車” 顯著部分是“車”, “神州” 無顯著部分,“神州”一詞指代中國,可以說與任何商品或服務無直接關聯。
c. “神州一團 www.sz1t.com”中的網址,指明了服務的來源,是本商標更加顯著區別于別人的特征。
六、 結語
綜上所述,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在39類服務上,并不構成近似,并且自身具備足夠的顯著性。被異議商標的注冊流程,注冊內容完全符合商標法,民事法規和刑法的各項規定。同時異議人的“神州6447015號商標”的注冊有侵犯商標法,民事法規和刑法的嫌疑,所以答辯人懇請貴局充分考慮全體國民的公共利益和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駁回異議人的異議申請。